改革后的第一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怎么考?点进来看!
再过两天,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即将举行。
改革后的第一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何变化?要注意些什么?一起来看!
考试模式:一次考试、两阶段进行
司法考试改革后,许多人关心的是“怎么改”?今年的考试与以往有何不同?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给出了答案。
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原国家司法考试实行一年一考,2天分4场进行。
今年,考试模式改革为一次考试、两阶段进行。
考试分为: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。
客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。
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考试。
省司法厅人员强调,“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,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有效。”
客观题考试时间为:9月22日,上午、下午各一场,每场考试时长3小时;
主观题考试时间为:10月20日,上午一场,考试时长4小时。
另外,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资料。
机考注意事项指南,请收好!
那么,今年客观题全面实行机考,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下面这份指南请务必收下!
我省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
报名人数为20041人
2001年,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实施。今年,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。2002年至2017年,我省顺利举行了十六次国家司法考试,24万人报名参加考试,4万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。
今年,我省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终确认报名人数为20041人。其中男性9757人,女性10284人,博士研究生48人,硕士研究生1750人,最大报考年龄69岁,最小报考年龄19岁,平均年龄27岁。客观题计算机化考试共设置11个(武汉、黄石、襄阳、荆州、宜昌、十堰、孝感、荆门、黄冈、咸宁、恩施)考区,21个考点,318个考场。武汉考区仍然是全国的特大考区,有11602名考生参考,占全省58%,设11个考点,177个考场。
湖北的工作特色如何体现?
今年,我省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又有哪些特点呢?
强化组织领导,压严压实工作责任。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考试工作,省政府于7月30日成立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十一家省直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。9月4日,省政府召开了省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,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,要求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考试保障工作。9月7日,省司法厅在武汉召开了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会议,研究部署全省今年考试工作。省司法厅与各考区司法局、督考组和考试工作专班签订了目标责任书。
部门沟通协调,多方协作凝聚合力。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、教育、保密、电力、卫生、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,在安全保卫、考场监管、电力保障、保密安全等方面深化合作,制定各类应急预案,提升现场指挥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。确保“考生安全、试题安全、考场安全、考试安全”。
抓牢工作重点,全力确保考试安全。今年是全面实施计算机化考试的第一年,各考区对机考准备工作反复进行摸底研判。按照司法部部署要求,全省机考考务工作实现了“六个百分之百”,即:全部考试计算机百分之百能有效使用;全部考试工作人员百分之百接受业务培训;全部考场百分之百配备监控设备;全部考点的双电路、供电车、备用电源等保电设施百分之百配置;全部考试机百分之百安装防窥膜;全部考点考场百分之百实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。
最后,小编祝愿所有备考的童鞋,都能顺利通过考试,加油!
记者:李茜
通讯员:林卓
编辑:刘卫
来源:湖北省司法厅 司法部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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